以下為[苗栗YA]的芬對於我見大埔社區自救會的訴求!這篇的回應:

我有個小疑問
owlet分享的連結解釋了{都市更新}與{區段更收}的差異,但是:

{基本上實施都市更新計畫的地方,土地的價值都會漲,因為這表示這一區會有新的公共設施建設,不過一般來說,都市更新計畫從開發到完成至少都要三、五年以上的期程,一般炒短線的投資客比較不會在初期進場投資,一般都是建設公司比較會在這方面投資。

結論:如果你們家有土地要被區段徵收的話,那其實應該要恭喜,因為目前來說,政府徵收土地是依據土地徵收條例在辦理的,而其中對於徵收的價格,並不是按照公告現值去補償原土地所有人,而是會依照「市值」去加成去發放徵收補償費。

但一般地主不會去選擇領錢,一般會選擇領回40%土地,因為經過區段徵收的土地,價格一翻都是二、三十倍的。
}

大浦這塊,似乎也有選擇領回40%的土地這部分
那是不是,只要縣府願意與居民坐下來協商
完成溝通程序
居民就願意讓縣府繼續施工?
 
 
 以下為[苗栗YA]的芬對於我見大埔社區自救會的訴求!這篇的回應:

我有個小疑問
owlet分享的連結解釋了{都市更新}與{區段更收}的差異,但是:

{基本上實施都市更新計畫的地方,土地的價值都會漲,因為這表示這一區會有新的公共設施建設,不過一般來說,都市更新計畫從開發到完成至少都要三、五年以上的期程,一般炒短線的投資客比較不會在初期進場投資,一般都是建設公司比較會在這方面投資。

結論:如果你們家有土地要被區段徵收的話,那其實應該要恭喜,因為目前來說,政府徵收土地是依據土地徵收條例在辦理的,而其中對於徵收的價格,並不是按照公告現值去補償原土地所有人,而是會依照「市值」去加成去發放徵收補償費。

但一般地主不會去選擇領錢,一般會選擇領回40%土地,因為經過區段徵收的土地,價格一翻都是二、三十倍的。
}

大浦這塊,似乎也有選擇領回40%的土地這部分
那是不是,只要縣府願意與居民坐下來協商
完成溝通程序
居民就願意讓縣府繼續施工?

---------------------以下為回覆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

Dear ,

非常感謝妳的回應,有更多回應與對話的機會,都將讓我們更瞭解事件本身並從中學習。
我不是相關專業,只能就網路資料整理如下,若其中有誤,有人可以指正是更好不過了。

連結內的都市更新計畫舉例是原本就是都市計畫內的建地,
為了更好的生活品質規劃並新建設公共空間(車道、公園等)徵收的情況。

大埔這邊由農地換建地,這當中還有經過換算如下:

100坪農地x公告地價=土地總價值
土地總價值/開發後建地每坪的價錢=可配回的土地

舉例:在大埔有一甲的農地,經過這次的徵收,農地可以換成多少建地?
一甲=2934坪,農地公告地價12,000元,開發後建地包含開發成本每坪60,000元*
(*這也是苗栗縣政府沒有說清楚的地方,隨著這個價錢越高,分回的地就越少)
試算:
2,934坪農地x12,000元=35,208,000地價
35,208,000地價/60,000=586.8坪可配回的建地
586.8坪建地/2,934坪農地X100%=約20%

以上粗略計算的過程有3件事情值得注意:
1.經開發後的地價是個變數,未來會不會灌水?會不會炒地皮?留待以後觀察。

2.就算是換到20%的地,乍看之下1甲變586.8坪,586.8坪可以蓋成很多房子。
對於想要建地蓋房子的人而言,真是太好了!原本的農地變建地可以蓋房子。
但是對於農夫而言586.8坪的地足夠種田嗎?

3.當初若直接接收此換地的方案,即使換到墓地、高壓電旁,
是不是在未來將換得的土地賣掉,足以換取足夠另尋良田的金額?


若縣府願意與居民坐下來協商,完成溝通程序,會有以下2件事情:

1.要求縣府公開透明擴大徵收案的資訊。
從中找尋縣府不合法之處,爭取撤除擴大徵收案,能夠不徵收維護住家傳的農地是最好的。

可惜從網路評論看來,這是現階段幾乎是不可能的任務。
「只要徵收的機制啟動,以目前的法規是不可能回頭的,即使您從徵收開始就反對,也是給你在協調會上放放炮,最後地主還是會登記在苗栗縣政府名下,你錢不收他就給錢提存在法院,所以即使你打從開始就反對,終究你還是不合法的.原地主反對徵收到地主名字變成苗栗縣政府,在這中間可能那裡有轉寰的空間?可能苗栗縣議會的決議-
----在尚未與居民達成共識之前,暫緩全部徵收作業.是最後一個救生圈吧?苗栗縣政府連這個都可以不理.那還有甚麼事不能做的呢?」

2.爭取更合理的補償,讓居民可以另尋安身立命之處。
可惜的是,這部份就會是最容易被外界輿論以「為了有糖吃而吵」帶過之處
不論是否增加補償,都應該要公開透明說明補償金額的計算基礎,充分讓居民瞭解
並讓外界有機會審視補償金的合法與合理性。

by owlet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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