以下為[苗栗YA]的芬對於我見大埔社區自救會的訴求!這篇的回應:
我有個小疑問
owlet分享的連結解釋了{都市更新}與{區段更收}的差異,但是:
{基本上實施都市更新計畫的地方,土地的價值都會漲,
結論:如果你們家有土地要被區段徵收的話,那其實應該要恭喜,
但一般地主不會去選擇領錢,一般會選擇領回40%土地,
}
大浦這塊,似乎也有選擇領回40%的土地這部分
那是不是,只要縣府願意與居民坐下來協商
完成溝通程序
居民就願意讓縣府繼續施工?
以下為[苗栗YA]的芬對於我見大埔社區自救會的訴求!這篇的回應:
我有個小疑問
owlet分享的連結解釋了{都市更新}與{區段更收}的差異,但是:
{基本上實施都市更新計畫的地方,土地的價值都會漲,
結論:如果你們家有土地要被區段徵收的話,那其實應該要恭喜,
但一般地主不會去選擇領錢,一般會選擇領回40%土地,
}
大浦這塊,似乎也有選擇領回40%的土地這部分
那是不是,只要縣府願意與居民坐下來協商
完成溝通程序
居民就願意讓縣府繼續施工?
---------------------以下為回覆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
Dear ,
非常感謝妳的回應,有更多回應與對話的機會,
我不是相關專業,只能就網路資料整理如下,若其中有誤,
連結內的都市更新計畫舉例是原本就是都市計畫內的建地,
為了更好的生活品質規劃並新建設公共空間(車道、公園等)
大埔這邊由農地換建地,這當中還有經過換算如下:
100坪農地x公告地價=土地總價值
土地總價值/開發後建地每坪的價錢=可配回的土地
舉例:在大埔有一甲的農地,經過這次的徵收,
一甲=2934坪,農地公告地價12,000元,
(*這也是苗栗縣政府沒有說清楚的地方,隨著這個價錢越高,
試算:
2,934坪農地x12,000元=35,208,000地價
35,208,000地價/60,000=586.
586.8坪建地/2,934坪農地X100%=約20%
以上粗略計算的過程有3件事情值得注意:
1.經開發後的地價是個變數,未來會不會灌水?會不會炒地皮?
2.就算是換到20%的地,乍看之下1甲變586.8坪,
對於想要建地蓋房子的人而言,真是太好了!
但是對於農夫而言586.8坪的地足夠種田嗎?
3.當初若直接接收此換地的方案,即使換到墓地、高壓電旁,
是不是在未來將換得的土地賣掉,足以換取足夠另尋良田的金額?
若縣府願意與居民坐下來協商,完成溝通程序,會有以下2件事情:
1.要求縣府公開透明擴大徵收案的資訊。
從中找尋縣府不合法之處,爭取撤除擴大徵收案,
可惜從網路評論看來,這是現階段幾乎是不可能的任務。
「只要徵收的機制啟動,以目前的法規是不可能回頭的,
----在尚未與居民達成共識之前,暫緩全部徵收作業.
2.爭取更合理的補償,讓居民可以另尋安身立命之處。
可惜的是,這部份就會是最容易被外界輿論以「為了有糖吃而吵」
不論是否增加補償,都應該要公開透明說明補償金額的計算基礎,
並讓外界有機會審視補償金的合法與合理性。
by owlet